合肥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加为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资讯

我市出台2018年支持现代农业发展若干奖补政策32条!

来源:合肥休闲农业 作者: 时间: 2018-05-25    浏览量: 3399    [ 关 闭 ]

    近日,我市出台了2018年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原合肥市1+3+5政策)。现将有关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细则部分公布给你们,具体的有关操作规程本公众号将陆续予以公布。

    1.按照《合肥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合肥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设立产业引导基金。重点支持农业种业发展、农业产业化发展、产业结构升级升效。投资引导基金规模根据年度资金安排计划确定,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执行部门:市国资委,基金方式投入)

    2.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牵头企业贷款贴息。择优对经省市评审认定的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牵头企业本年度内发生的用于生产经营的银行贷款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贷款贴息补助,对单个企业奖补额度不低于20万元且贴息比例不超过50%。(执行部门:市农委,金融创新产品方式投入)

    3.市级以上示范农民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贷款贴息。对全市市级以上示范农民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当年用于生产经营的银行贷款,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50%贷款贴息补助,奖补额度分别不超过10万元、5万元。(执行部门:市农委,金融创新产品方式投入)

    4.粮油优质绿色生产基地(点)建设。择优对各地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开展优质绿色粮油生产基地(点)建设给予奖补。按照建设适度规模给予每个基地(点)不高于20万元奖补,由县(市)区统一组织申报,再由其兑现至各新型经营主体。(执行部门:市农委,借转补方式投入)

    5.设施蔬菜瓜果标准园建设。全市择优支持一批设施钢架大棚集中连片净面积在150亩以上(含150亩)或“和县”二代棚75亩以上(含75亩)且达到一定标准条件的设施蔬菜瓜果标准园,每个标准园给予60万元一次性奖补。(执行部门:市农委,借转补方式投入)

    6.连栋温控大棚基地建设。全市择优扶持一批净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且辅助设施齐全,从事蔬菜瓜果花卉工厂化育苗(生产)中心的连栋温控大棚的生产基地,每个基地给予60-120万元一次性奖补。(执行部门:市农委,借转补方式投入)

    7.环巢湖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择优支持一批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每个示范区给予不低于60万元奖补。(执行部门:市农委,安排0.05亿元借转补方式投入)

    8.畜禽标准化健康养殖。择优支持一批畜禽标准化建设,每个给予60万元一次性奖补。(执行部门:市农委,借转补方式投入)

     9.渔业绿色健康养殖基地建设。择优支持一批渔业绿色健康养殖基地建设,每个基地给予60万元一次性奖补。(执行部门:市农委,借转补方式投入)

    10.支持“互联网+”现代农业。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支持各地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每个按照投资总额的50%给予资金奖补,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执行部门:市农委,借转补方式投入)

    11.品牌奖励。新获得农产品国家地理标志登记的机构或组织,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执行部门:市农委,事后奖补方式投入)

    12.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建设。在全市择优支持10家符合建设标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单位、1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5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乡镇,每个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执行部门:市农委,事后奖补方式投入)

   13.支持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试点。在全市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的村(居)中择优奖补45个,每个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执行部门:市农委,事后奖补方式投入)

    14.合肥市规模化水稻机插秧作业补贴。扶持一批规模化水稻机插秧示范片,对规模化机插秧作业服务,给予40元/亩奖补,市、县按照1:1比例承担奖补资金。(执行部门:市农委,事后奖补方式投入)

    15.合肥市创建国家级“平安农机”示范市奖补。对新获得国家级“平安农机”示范县称号的县(市),给予100万元建设奖补。(执行部门:市农委,事后奖补方式投入)

    16.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择优扶持一批新建集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农资产品展示展销、农机作业信息发布、农机维修保养存放、农机人员培训管理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达到市级验收标准的,按照大中小规格分别给予160万元、100万元、60万元奖补,除省级奖补外,市、县按照1:1比例承担剩余奖补资金。(执行部门:市农委,事后奖补方式投入)

    17.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对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的我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2018年前三季度农产品加工产值超7500万元且相比于2017年度同期增幅不低于10%(含10%)的,择优给予每家50万元一次性奖补。(执行部门:市农委,事后奖补方式投入)

    18.支持农业“走出去”龙头企业。对2017年度年出口值不少于200万美元的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奖补,对单个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执行部门:市农委,事后奖补方式投入)

   19.支持休闲农业发展。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择优扶持一批休闲农业示范点(村、园)建设,对每个休闲农业示范点(村、园)按照当年新增投资额的30%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执行部门:市农委,事后奖补方式投入)

    20.支持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择优扶持一批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点,每个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全市范围内单个绿肥种植基地相对集中连片达到1000亩的,按照200元/亩给予奖补。(执行部门:市农委,事后奖补方式投入)

   21.渔稻综合示范基地建设。全市择优支持一批集中连片、净面积在200亩以上且达到一定标准条件的渔稻种、养、加、销综合示范基地,每个基地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执行部门:市农委,事后奖补方式投入)

    22.支持规模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在四县一市支持一批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建设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每个养殖场(小区)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执行部门:市农委,事后奖补方式投入)

   
23.支持全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发展。支持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简称省农交所)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发展,对省农交所2018年农村产权交易项目同比增长30%及以上、交易额增长30%及以上,给予20万元资金奖补。(执行部门:市农委,事后奖补方式投入)

    24.畜禽规模养殖场提档升级。择优支持一批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提档升级,每个给予不低于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执行部门:市农委,事后奖补方式投入)

   
25.池塘标准化建设。择优支持一批实施池塘标准化建设,每个基地给予不低于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执行部门:市农委,事后奖补方式投入)


    26.经果林基地建设。每个基地新增连片造林100-200亩,造林树种、栽植密度、苗木规格、造林质量等符合相关技术规定和要求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超过200亩,增加的面积按每亩800元进行择优奖补。(执行部门:市林园局,事后奖补方式投入)

   27.苗木基地建设。每个基地新增连片苗木200-300亩,苗木树种、栽植密度、苗木规格等符合相关技术规定和要求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超过300亩,增加的面积按每亩600元进行择优奖补(乡土树种苗木基地建设优先)。(执行部门:市林园局,事后奖补方式投入)

    28.花卉生产基地建设。择优扶持一批生产花卉基地建设,花卉主要用于合肥市场,新种植花卉面积40亩以上、60亩以上、80亩以上,分别择优给予20万元、30万元、40万元一次性奖补。(执行部门:市林园局,事后奖补方式投入)

    29.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全市择优扶持10个省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每个示范区给予一定资金奖补,县(市)区按照1:1.5配套。(执行部门:市农委,事后奖补方式投入)

    30.动物防疫体系。将动物防疫和无规定动物疫病省级示范区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强制免疫疫苗配套经费由各级财政按照规定比例承担,免费发放农户使用。(执行部门:市农委,事后奖补方式投入)

    31.森林防火通道建设。以县(市)为单位,建设森林防火通道,每个项目新建砂石道路长度10公里以上、20公里以上,通道长度、路面宽度、砂石厚度等符合相关技术规定和要求,分别给予30万元、60万元一次性奖补。(执行部门:市林园局,事后奖补方式投入)

    32.农业保险。用于特色农业保险市级配套。对我市开展的草莓“信贷+保险”、大棚草莓、桑蚕、苗木、蛋鸭、茶叶、大棚蔬菜、淡水养殖8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的保费,市财政、县(市)区财政、农户按3:4:3的比例承担,具体要求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执行部门:市财政局,事后奖补方式投入)







通知公告 | 协会动态 | 行业资讯 | 政策法规 | 业务指导 | 关于我们 | 产品展示 | 友情链接 | 下载专区

Copyright 2021 主办单位:合肥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电话:13187589555 传真:13187589555 邮编:230011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恒丰大厦27层 技术支持:一浪网络

皖公网安备 34010202601160号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皖ICP备1602399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