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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意见 必须牢牢守住耕地"红线"

来源:合肥晚报 作者: 时间: 2018-08-27    浏览量: 3170    [ 关 闭 ]

    国家统计局发布全国早稻生产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早稻产量为2859万吨,比2017年减产128万吨,下降4.3%。但值得欣喜的是,每公顷早稻产量5967公斤,比上年增加157公斤,增长2.7%。

    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873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7378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4670万亩……日前,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围绕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系统提出了多措并举的保护政策。

    耕地保护事关市民的米袋子,也关系着国家粮食安全。对于耕地保护,安徽已确定目标——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873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7378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4670万亩,从而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严格落实新时代构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新格局的政策要求,督促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扎实落实各项举措,切实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牢牢守住全省8736万亩的耕地‘红线’。”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世蕴介绍,安徽在坚持耕地保护上要求“数量质量并重”。截至2017年底,我省耕地面积达到8800余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7393万亩,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达3600万亩以上,耕地平均质量等别较好。

    《实施意见》在肯定了往年耕地保护“成绩”后提出:严格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方面,加强土地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严禁通过调整县乡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审批;以节约集约用地缓解建设占用耕地压力,促进新增建设不占或尽量少占耕地。另外,《实施意见》中明确要求,建设用地单位必须履行补充耕地义务,地方各级政府负责落实补充耕地任务。此项要求系今年耕地保护的创新之举,明文区分政府与建设单位的不同责任,改进了建设用地项目与补充耕地项目逐一挂钩的做法,通过“算大账”的方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同时,还允许以承诺方式补充耕地,缓解重点建设项目耕地占补难题。

    对积极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的主体,《实施意见》也将发送奖励包,并以此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保护耕地积极性。接下来,市、县(市、区)政府将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按照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土地变更调查、耕地质量年度监测数据库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核定的耕地保护面积进行奖补。有奖必有罚,安徽已建立耕地保护责任的监督考核,没有将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的责任主体将接受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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